结婚十七年,老公性取向问题提出离婚,育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的初一,小的四年级和二年级,最小的是女儿,有三处房产。婚后老公在海外工作,所以女方辞职跟随海漂,一边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一边生养孩子,后在18年回国,大儿子上小学,女方开始独自一人照料孩子的生活,一拖三,六年时间,期间,老二小儿子闹厌学,生活艰难。老公因为孩子的问题结束了海漂,为孩子学业安顿在国内西安生活,同时提出离婚,认为女方教育孩子有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自婚后,男方不断向女方提出情感问题,说他喜欢男生,对孩子母亲没有感情,而这是在生养三个孩子之后。目前想咨询,女方在离婚情况下,如何做到财产分配最大化,男方财产是否可调查清楚获得工正
陕西省-西安市
婚姻家庭
2025-07-15 14: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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