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上7:50左右,我家孩子(男孩,11岁)在楼下玩,一个10岁男孩挑衅发生争执,纠缠到一起后我家孩子先动手打了对方一下,后对方对我家孩子展开一系列殴打,用脚踹我家肚子倒在地上,用拳头砸我家孩子头顶和后脑勺,用胳膊肘肘击后背,造成孩子后背和前胸淤青,行为十分恶劣,周围三四个大人都拉不住,已报警处理,警察让协商或者起诉,现在后续我应该怎么办?协商是我们自行协商还是派出所给协商?报警后派出所应该给我什么资料?民事赔偿的话这种情况赔偿多少?
山西省-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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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00: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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