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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让我们老师招生 招一个给奖金 没招到生会从工资里面扣除100元 请问这个幼儿园犯法了吗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14 16:57:29
用户:152*****097
律师回复(7)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4人

    回复于2025-07-14 16:59:38

    招不到扣钱违反了劳动法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38人

    回复于2025-07-14 17:01:17

    给奖金不违法,扣除100元这个违法,属于单方克扣工资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4人

    回复于2025-07-14 17:03:17

    扣除一百元是违法的。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3人

    回复于2025-07-14 17:04:39

    幼儿园这种做法可能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招生不应成为老师的强制任务,更不能以扣工资来施压。老师可先与幼儿园沟通,明确指出这种做法不合法,要求取消不合理规定。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5-07-14 17:18:11

    不合法,侵犯劳动者正常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84人

    回复于2025-07-14 18:32:11

    这个明显不合理的没找到也不应该扣款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15人

    回复于2025-07-15 09:34:30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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