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一、法律依据
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
超过1年未签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二、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
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拖欠工资及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拨打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12333,或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国家根治欠薪平台”等渠道提交投诉材料(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提交仲裁申请,主张: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补发拖欠工资及加付赔偿金(拖欠金额50%-100%);
✅ 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仲裁时效为 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提起诉讼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