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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 根据公司退货管理制度规定,复合车间每月退货率为≤1%, A 、 B 两班次每班退货率按0.5%进行分配,连续3个月达到此目标,公司对 A 、 B 班次各奖励2000元以资鼓励;当月各班次退货率超出上述规定,则每班按2000元进行处罚。各班次退货率以当月仓库统计结果为准。 经统计复合车间6月份退货率为1.46%,其中 A 班为0.97%, B 班为0.49%,现对复合车间进行以下奖惩措施: 1.复合车间 A 班全体人员罚款2000元,此罚款在6月份计件产量中扣除。2.复合车间 B 班全体人员奖励2000元,此奖励在6月份工资里进行发放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7-10 21:08:13
用户:159*****113
律师回复(3)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3人

    回复于2025-07-11 08:21:2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3人

    回复于2025-07-11 09:53:16

    公司对 B 班的奖励通常是合法的,因其符合公司退货管理制度规定;但对 A 班的罚款可能不合法,因为现行法律法规未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权,若公司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或罚款行为未被纳入赔偿经济损失范畴,A 班可要求公司退还罚款。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05人

    回复于2025-07-11 11:11:58

    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有制定内部奖惩制度的权利,但应合理合法。此制度明确规定了奖惩标准,6月统计结果显示A班超出0.5%退货率,B班未超出。公司按制度对A班罚款、B班奖励,符合规定。解决方案是公司按制度执行奖惩,若A班有异议,可与公司协商,提供证据证明不应受罚,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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