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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娃儿在学校里和别人跑,然后撞在一起,我娃儿嘴皮撞了个洞不严重,另外一个脸上撞了个伤口,我在医院帮她医好了,还几百块钱买了俩支修复伤疤的要跟她擦,几个月过去了,她说伤疤没消,还要走重庆美容医院做美容,。。。 我想咨询下这是我娃儿的责任还是大家都有责任。

贵州省-遵义市 其他 2025-07-10 20:27:25
用户:181*****394
律师回复(3)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人

    回复于2025-07-11 09:55:30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孩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通常需担责,除非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才担责。同时,你作为监护人,若孩子在碰撞中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孩子年龄、学校是否尽到职责及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 苏婷律师

    月帮助93人

    回复于2025-07-11 09:56:42

    根据您的陈述,可能都有责任,如果您不愿意付费,可以让法官来裁决是否需要支付,具体支付多少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52人

    回复于2025-07-11 11:04:13

    在学校里俩孩子跑着撞一起,通常双方都有一定责任。因为俩孩子都有注意安全的义务,奔跑过程中都可能没尽到足够注意。首先,可和对方家长再沟通,说明之前已积极承担治疗费用。若对方坚持去美容医院,可一起找学校协商责任分担,让学校提供当时情况说明。要是协商不成,可考虑走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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