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名字余灶英,是一个53岁的退休人员,我是她的女婿,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25年7月7日晚,受害人住五楼的,在经过二楼是,发现二楼把原属于受害人的梯子拿走了,后拿回来,产生争执,过后,二楼施暴者回家越想越暴躁,带着她老公直冲五楼,冲入受害人家中,把受害人强制压在身下,拳打脚踢,施暴者的老公在门口只看着他的老婆在那里施暴,并未阻止,致受害人肋骨断裂两根,耳朵出血,听力明显下降,偶尔出现失聪现象,身上多处淤青,眼球充血红肿,受害人受害人报警后,警察出警后并未出具受案回执,也并未进行立案,我现在应该怎么追究施暴者和她老公的责任?像这样我应该怎么样去做才能让量刑重一点?赔偿和量刑是否能胜诉
广东省-云浮市
刑事辩护
2025-07-10 16:01:20
用户:15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