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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学校已经通知放假了,然后要求教师假期免费值班,这个我们也同意了,但是他们现在又临时通知教师返回学校开始正式上班,不去就扣工资,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是一个私立学校)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9 14:57:28
用户:186*****460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236人

    回复于2025-07-09 15:03:24

    学校临时通知教师结束假期上班,不去就扣工资,这侵犯了教师权益。教师可先和学校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学校随意变更工作安排、克扣工资的情况。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放假通知、临时上班通知等,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蒋博律师

    月帮助51人

    回复于2025-07-09 15:36:20

    这种情况看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45人

    回复于2025-07-09 16:26:58

    建议你这边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反映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7人

    回复于2025-07-09 16:30:41

    根据《劳动法》规定,教师享有休息权,学校无权随意剥夺。对于学校临时要求提前上班且不上班就扣工资的情况,可先与学校协商,说明自身诉求;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值班安排、工资条等证据,向教育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以维护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2人

    回复于2025-07-10 10:21:13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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