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7月7号,在河南濮阳华龙区苏北路与东濮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春风十里,是公司换的新地址
2. 7号下午三点左右被财务喊过去,告知我可以走人了,明天也不用来上班了,意思就是被辞退了。询问被辞退原因,财务支支吾吾也没说具体原因,她说她只传达老板的意思。
3.面试的时候说七天免费试用没工资,经理说一般两三天就会告诉你是否可以走人了,7月7号是我工作的第六天,我以为我不会被辞退,还是被辞退了,并且没有给出具体明确的辞退理由,我怀疑公司是想要免费的劳动力。但我没证据。
3.没签合同,没打卡记录,没任何可以证明我上班的证据,这种情况还能把工资要回来嘛?到底要怎么做才可以追回我应得的工资?
河南省-濮阳市
劳动争议
2025-07-08 19: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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