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发生在23年11月份左右,那时候我辞职了在boos上找工作,然后有人给我打电话,说我是要找工作什么的吗,她说的是去送送蔬菜什么的东西,那时我还不知道是送外卖,于是就来到了她的门店,她问我有电瓶车吗?我说没有,她于是说她们公司有车可以提供,但需要付租金,我同意了,她就带我去到了一个卖车的店里,我看着好像她和老板很熟,在她的再三解说下,我签下了合同,那个电瓶车只有框架,一共是4900多的钱,分12期付款,电池需要额外给钱自己租,我弄好后回到家睡了一觉,第二天我来到了她介绍的站台,当时我才知道是送外卖,于是我回到了出租屋里,看起了合同,上面写的是以租代购,我就问可以退吗,我可以赔付违约金之类的
四川省-成都市
合同纠纷
2025-07-08 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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