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12岁,今年三月因意外摔伤,造成右臂肱股骨折,住院手术后一个月复查时发现内置钢板断裂,断裂处成三十度角,我询问院方时,院方告知无碍,三个月再复查没啥问题就可以拆除钢板。三个月后的负查一如前次复查。医院也依旧说无碍,可以拆除钢板。我不安心啊!又去了别的医院做复查,另家医院的医生说,这种情况下,第一次发现钢板断裂就可以采取措施的,现在也可以,并出具复查报告明示孩子的伤处为畸形愈合。请问我要是走法律维权,该怎么办?
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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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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