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的申请流程如下:
减刑申请流程
监狱内部流程
监区研究公示: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
监狱审核批准:公示无异议后,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
法院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法院收到减刑建议书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服刑人员是否符合减刑条件。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假释申请流程
服刑人员提出申请:只要刑期过半,且表现不错,奖分和表扬次数够了,服刑人员就可以向所在分监区提交假释申请。
监狱内部层层审核
分监区初审:确认无重大违纪、表扬次数达标。
监区审核:审查劳动改造表现。
监狱刑法执行科复核:对各项条件进行汇总复核,确认是否符合假释条件。材料无误后,由监狱将建议书送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定。
法院开庭决定:法院收到假释建议后,会开庭审查,综合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监狱材料和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假释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