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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给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证,婚后男方和女方拿着结婚证办理了房产证,并一起支付了两万多的费用,然后房产证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写着共同共有,这房子离婚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山西省-太原市 婚姻家庭 2025-07-07 22:09:39
用户:186*****111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68人

    回复于2025-07-07 22:17:44

    这房子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子是男方婚前父母全款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办房产证加女方名并注明共同共有,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完成了产权变更。若离婚分割,可先协商,达不成协议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出资、婚姻时长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 李冰龙律师

    月帮助16人

    回复于2025-07-07 22:22:53

    是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法院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 石辉军律师

    月帮助12人

    回复于2025-07-07 22:23:54

    房产证显示为共同共有,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9人

    回复于2025-07-08 10:53:49

    你好!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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