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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父母已再婚),一个女儿,手写协议,民政局盖章,土地父母一人一半,新房子给女儿,老房子未写入协议,现在新房子被父亲出租(租7年年,季度付,违约赔20万),租金一部分给了女儿,父亲目前不同意把新房过户给女儿,母亲现想要求父亲过户,不过户就不让新房继续出租。老房子目前也被父亲出租。想请问母亲能否拿到老房子的赔偿?女儿能否通过上诉获得新房子产权?父亲如果不同意过户,女儿能否放弃房子让父亲写一份老了不需要女儿赡养协议?

重庆市 婚姻家庭 2025-07-07 15:33:01
用户:187*****051
律师回复(3)
  • 曹娇律师

    月帮助170人

    回复于2025-07-07 15:53:00

    父母离婚可以协议处置共同财产,即可以约定将房子给你,但是你不能以获得房子为条件对抗自己的赡养义务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8人

    回复于2025-07-07 16:10:3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亲可以就老房子与父亲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判决。女儿可以通过上诉获得新房子产权,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赠与女儿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父亲无权单方撤销。女儿即便放弃房子,也不能让父亲写不需要赡养的协议,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89人

    回复于2025-07-07 21:11:01

    首先,母亲若想拿老房子赔偿较难,因老房子未写入协议,难证明其有权益。女儿可上诉争取新房产权,协议有约定胜诉概率大。父亲不同意过户,女儿不能以放弃房子让其写不赡养协议,赡养是法定义务不能免除。解决方案是女儿先和父亲协商过户,协商不成起诉;母亲可与父亲协商老房子权益,协商无果也可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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