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父母已再婚),一个女儿,手写协议,民政局盖章,土地父母一人一半,新房子给女儿,老房子未写入协议,现在新房子被父亲出租(租7年年,季度付,违约赔20万),租金一部分给了女儿,父亲目前不同意把新房过户给女儿,母亲现想要求父亲过户,不过户就不让新房继续出租。老房子目前也被父亲出租。想请问母亲能否拿到老房子的赔偿?女儿能否通过上诉获得新房子产权?父亲如果不同意过户,女儿能否放弃房子让父亲写一份老了不需要女儿赡养协议?
重庆市
婚姻家庭
2025-07-07 15: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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