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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9号我驾驶汽车在东莞市黄江镇与一辆宝马发生碰撞,我的全责,我的车辆没有购买商业险,对方保险公司带位追偿修车,修车费用13万,目前对方保险公司将我起诉,本月30号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开庭,我想问一下怎么跟对方律师调解修车费用和分期付款,是开庭前跟对方律师调解还是开庭时到法院去调解

广东省-东莞市 交通事故 2025-07-07 12:30:40
用户:198*****503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1人

    回复于2025-07-07 12:40:54

    这种情况下开庭时法官主持调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33人

    回复于2025-07-07 16:29:58

    你可在开庭前主动联系对方律师,说明自身经济状况,协商修车费用的合理性并提出分期付款方案,也可在开庭时向法院表明调解意愿,由法官主持调解,两种方式均可,关键是要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9人

    回复于2025-07-07 18:05:1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68人

    回复于2025-07-07 20:46:03

    调解时间开庭前和开庭时都行。开庭前可主动联系对方律师,诚恳说明自身经济状况,提出降低修车费的合理理由,如对部分维修项目有异议,再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开庭时在法院组织下也能调解,表明还款诚意和能力,争取对方理解。不管何时调解,都要据理力争,达成双方能接受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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