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 科室绩效少发, 咨询时称多发的为刚入科是多发的, 后面五个月少发的是为了扣回之前多发的, 多发的已经过我的账户扣了个人所得税,后面扣回这是否合法?如果没多发我就不会扣个人所得税,多次少量扣回是否算医院偷税漏税?且我在上一个科室正常排班, 突然转科到现在科室,未收到任何通知, 只有一个排班表, 这是否合法? 事后咨询工资才说我前两月未正式排班, 但又未派人带我值班, 都是我上独立班次,这又是否成立?要求医院打印科室绩效明细被拒绝是否合理?
四川省-广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7 1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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