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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在6月12号时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撞事故 对方是外卖员 他由于着急送外卖超车我 我们两个同时都被撞到了 四天后我们去交警处交警让我们私了 让他赔偿了我1000元并且我们签下了一份无法再继续追责的证明 但是两周后我去医院复查拍了核磁共振后发现我的伤势很严重 后交叉韧带损伤软组织肿胀加上关节积液 我现在医疗费花费了将近4000元一个月无法工作 我还能索要赔偿吗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7-06 01:18:49
用户:187*****679
律师回复(3)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1人

    回复于2025-07-06 02:10:23

    如果有证据证明后期的损伤是交通事故引起的,还可以再起诉要求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6 08:46:11

    你有可能可以索要赔偿。若能证明签订私了协议时对伤情存在重大误解,或协议结果显失公平,或新发现的伤势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你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就新增的合理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7-06 11:41:40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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