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宁波街,7月3号凌晨有一个人拦我车,我要走,他又跳上我的引擎盖咋玻璃,我往前一开人掉下去了,我害怕他打我,我就开车走了,过了10分钟我又回去找到当事人,当时说的看情况后面报不报警,昨天拿着验伤报告,说是轻微伤,昨天那人又去报警了,现在我准备去交警队说明情况,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交通事故 2025-07-05 13:55:57
用户:186*****161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18人

    回复于2025-07-05 13:57:09

    你主动去交警队说明情况是对的。这种情况大概率不构成逃逸,因为你之后又返回现场。对方轻微伤,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误工费等。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交警会调解,若还不行,对方可能起诉,届时积极应诉就行。

  • 苏婷律师

    月帮助132人

    回复于2025-07-05 14:16:20

    配合交警说明情况,向交警提交行车记录仪。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5人

    回复于2025-07-05 15:37:08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6*****16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