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帮助267人
回复于2025-07-05 06:51:10
分居期间带孩子旅游的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核心在于是否用于子女合理需求及家庭共同利益。若能证明借款直接服务于子女利益(如必要的亲子活动),且未超出合理范围,法院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若属个人挥霍或对方明确反对,则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建议结合具体证据和当地司法实践进一步分析。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5 07:57:46
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居期间借钱带孩子旅游,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这是为履行抚养义务、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即使夫妻分居,也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月帮助820人
回复于2025-07-05 08:01:23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用于抚养子女
月帮助3606人
回复于2025-07-05 08:18:34
不一定,基础的问题不大,如果挥霍的话可能不算。
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7-05 12:08:17
分居期间借钱带孩子旅游,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带孩子旅游属个人消费安排。你之前凑钱他拿去投资,钱没还你,你可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与他协商让他还钱,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借钱带孩子旅游建议提前与对方沟通,避免后续纠纷。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7-05 15:33:20
你好!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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