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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药店买了药,钱一次性给了,但是没有拿走完,剩余我不要了,退钱,药店不可能退,请问怎么怎么解决!

四川省-成都市 其他 2025-07-04 23:37:27
用户:135*****727
律师回复(4)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04人

    回复于2025-07-05 00:45:38

    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有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5-07-05 07:49:52

    当遇到在药店购买药品后未取走全部药品、要求退还未消费款项但药店拒绝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理性解决: ​第一步:核对交易细节与沟通协商​ ​确认交易性质​:明确是否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但未取走全部药品”,即药店是否存在“强制搭售”或“未明确告知需一次性取走”的情况。若你仅购买部分药品并支付对应金额,剩余款项属于未消费的预付款,有权要求退还。 ​友好协商​:携带购买凭证(收据、小票等)再次与药店沟通,清晰说明“已支付全款但未取走全部药品,现放弃剩余药品,要求退还未消费的款项”。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如录音、聊天记录)。 ​第二步:依据法规主张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自主选择权)和第十条(公平交易权),你有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商品,药店不得强制消费。未消费的款项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药店无权擅自扣留。 ​药品特殊性说明​:若药店以“药品属特殊商品”为由拒绝,可回应:“未取走的药品并未拆封或使用,所有权仍属于我,您方未提供完整服务,应退还未消费的费用。”(注:即使药品需特殊管理,未消费的预付款仍应退还,与药品本身属性无关)。 ​第三步:升级维权途径(若协商失败)​​ ​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 若药店属于连锁品牌或有线上平台,可通过其官方客服投诉。 拨打 ​12315​ 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提交交易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要求介入调解。 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药监局)反映,说明商家可能存在“强制消费”或“不合理拒绝退款”的行为。 ​法律途径(小额纠纷)​​:若金额较小(如数百元),可通过当地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起诉,成本较低且效率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990人

    回复于2025-07-05 08:02:37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规定,药品非质量问题通常不退换。你可先与药店协商,说明情况,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仍无法解决则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764人

    回复于2025-07-05 12:26:06

    这种情况得看当初买药时和药店有无约定。若没特别约定,你付了钱药所有权就归你,不拿走剩余药品想退钱,药店有权拒绝。你可以和药店协商,说明情况看能否部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消协会从中调解。不过如果药品是特殊定制或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退款难度会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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