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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说我没病,然后吃了几天药又去查,还是说没问题,查了三次,最后一次实在受不了了去急诊,结果还是说没问题,最后说是抑郁症, 后面因为耽误太久,病情严重,花费数万元,还是没有达到以前的身体条件,无法工作,想让医院赔偿误诊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医疗费

湖北省-十堰市 医疗纠纷 2025-07-04 22:13:23
用户:151*****201
律师回复(3)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7-04 22:20:23

    医院多次检查未查出抑郁症,存在一定误诊可能。你可收集病历、检查报告、费用票据等证据,先和医院协商赔偿事宜,要求支付误诊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医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责任。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850人

    回复于2025-07-04 22:20:30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5 08:04:35

    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进行必要检查、违反诊疗规范等,导致误诊延误病情,使你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遭受精神痛苦,你有权要求医院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可先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病历等证据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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