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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多未给我缴纳社保,公司的人找我说,他们跟社保局的人沟通了,说今年十二月底统一补缴,但是并没有任何的文件,他们只是口头约定,这合法吗?如果社保局的人也同意他们十二月补缴,我可以要求公司写一份补缴承诺书吗?签完承诺书后我还能提起被迫离职吗?还是只能走普通流程提起离职?公司十二月底再交社保,是否会对我入职新公司有影响?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5-07-04 21:03:26
用户:186*****801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81人

    回复于2025-07-04 21:04:24

    这个不存在年底一次补交的规定,随时可以补交。可以要求公司写一份承诺书,不影响你主张被迫离职。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2人

    回复于2025-07-04 21:06:14

    口头约定补缴社保不合法,缺乏保障。你有权要求公司写补缴承诺书,明确补缴时间、金额等。签承诺书后你仍可因公司此前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不一定走普通流程。若公司十二月补缴,可能影响你入职新公司参保,建议尽快与公司协商,让其出具承诺书,若不履行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7-04 21:07:00

    你先去社保局问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5人

    回复于2025-07-04 22:40:42

    你好,这个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来进行补缴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8人

    回复于2025-07-05 08:07:02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公司一年多未缴社保违法,仅口头约定补缴不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要求公司写补缴承诺书,以保障自身权益。即使签了承诺书,若公司未按承诺补缴,你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起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通常情况下,公司年底补缴社保一般不会影响你入职新公司,新公司可正常为你参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7人

    回复于2025-07-05 15:40:2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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