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1日在重庆春风专卖店购买了一辆春风CLC250摩托车,在购买时未告知我该车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国产车出厂3个月以后就视为库存),后续在问及为何会将库存车卖给我时,销售人员说不存在库存车的说法;第二,2025年3月春风动力公司发布一则服务通知,针对2025年2月以前生产的春风CLC250及CLC450车辆,因更换新型密封圈改善制动力下降的问题,该服务商在我的追问下才告知,我购买的车辆已经于5月份更换为新型密封圈。以上行为构不构成欺诈?能否主张退一赔三
重庆市
经济金融
2025-07-03 14: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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