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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对方店里谈事,对方故意激怒我发生了口角之争,还有互相辱骂,对方要用手机拍视频然后把他的手机争夺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在争夺的过程中手的指甲把对方的手指边有点划伤,我的手指甲有点裂开手背有点红肿,没有动手打人,对方报警了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5-07-02 21:29:44
用户:138*****705
律师回复(4)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7-02 21:34:22

    这种情况下店里面有没有监控?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7人

    回复于2025-07-02 21:35:20

    这事不用慌,警察来了会了解情况。从描述看双方主要是口角和小摩擦,伤情都不严重。建议配合警方调查,如实说明事情经过,强调没动手打人,夺手机是怕被拍视频激化矛盾。可以和对方协商和解,表达愿意对其手指划伤进行合理赔偿,争取达成谅解,这样一般不会有大问题,警方大概率会调解处理。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54人

    回复于2025-07-02 21:42:30

    您好,属于互殴,都有过错。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00人

    回复于2025-07-03 08:55:05

    该事件中双方存在口角辱骂,你在争夺对方手机过程中造成双方轻微受伤,虽未主动打人,但此行为可能构成互殴,公安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行为性质与过错程度,你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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