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武汉外地车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在道路行驶,突然左后方来了一辆电动车撞到了我,我右脚受伤(300多医药费,后续可能还有复诊费用,第一天上班,请了第二天的假,存在误工费,甚至可能工作丢失),他头肩腿受伤(头部骨折,可能有手术风险,需要缝针,医药费可能几千也可能过万),经交警事后处理,撞我的人醉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92mg/100ml,交警告知我我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外地车牌,无法在武汉上路,告知我可能存在次要责任,他的电动车不知道是否是电动自行车,当时车速大于25km/h,没有脚踏,不知道能否到达醉酒驾驶,目前想知道具体的责任认定,能否对方全责,我得赔偿具体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7-01 11: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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