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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的交通事故 对方主责 我方次责 我因为这次事故 医院检查出来没骨折 小腿和头部受伤 面部眼角留下疤痕 当天就出院让我好好休息 在家休息了40天才能干活 对方保险人员说是只能赔付半个月的误工费 我觉得不合理 想咨询这个赔付的时间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5-06-30 17:54:09
用户:175*****471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87人

    回复于2025-06-30 18:00:09

    保险人员只赔半个月误工费不合理。误工费应根据你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你在家休息40天才能干活,这40天属于合理误工时间,有医院证明或医嘱佐证更好。你可收集好诊断证明、休假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按40天赔付。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2人

    回复于2025-06-30 20:15: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你可提供医院证明来证实实际误工 40 天,要求按此时长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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