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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年11月份,中通快递公司工作时间内受伤,右手手心被传送带挤伤害,手心挤碎,一根手指骨折。 2.今年1月份出院康复疗养至今,5月份提交住院发票给中通公司,中通一直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为由故意拖欠赔偿。 3.当事人已年满60,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中通公司是雇佣关系,有工资打卡记录。

浙江省-舟山市 劳动争议 2025-06-30 14:05:26
用户:130*****669
律师回复(4)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947人

    回复于2025-06-30 14:09:37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6-30 14:10:00

    是男性还是女性,发生事故时已经年满60?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27人

    回复于2025-06-30 14:10:04

    虽然当事人与中通是雇佣关系,但在工作中受伤,中通应担责。保险公司不理赔不能成为拖欠赔偿理由。建议先与中通协商,明确赔偿事宜和时间节点;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明、受伤诊断、住院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中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11人

    回复于2025-06-30 14:26: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与中通公司是雇佣关系,在工作时间受伤,中通公司应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予以赔偿,不得因保险公司不理赔而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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