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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所私立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然后附有一份补充协议,协议内容是“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后能按时入职,乙方同意支付诚信保证金伍仟元整。如乙方能按时入职,甲方将在乙方入职一个月后退还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应聘其他单位,如不能履行完合同服务期,则乙方须支付甲方违约金及岗位培养费肆万元。”这五千块钱能要的回来吗

江苏省-南通市 合同纠纷 2025-06-30 13:52:15
用户:150*****401
律师回复(5)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5人

    回复于2025-06-30 13:53:06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辞职即可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993人

    回复于2025-06-30 13:53:07

    你好,有合同按合同约定,你违约的情况下一般要不回来了。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87人

    回复于2025-06-30 13:53:43

    这五千块钱大概率能要回来。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学校收保证金违法。你可和学校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学校退还这五千元保证金。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256人

    回复于2025-06-30 14:23:48

    可以,你有对方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2人

    回复于2025-06-30 14:26:52

    这五千块钱通常是能要回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财物担保,该补充协议中关于诚信保证金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你可要求学校返还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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