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这边我上班的地方是个连锁店,我上班的这个店,他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不开了,老板不愿意赔偿,我应该怎么做?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5-06-29 18:03:14
用户:136*****287
律师回复(5)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5-06-29 18:11:36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 赵爽律师

    月帮助90人

    回复于2025-06-29 18:15:58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87人

    回复于2025-06-30 02:17:31

    老板这种做法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店铺关闭应支付经济补偿。你可先和老板心平气和沟通,讲清法律规定,争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长的证据,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85人

    回复于2025-06-30 13:40:5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2人

    回复于2025-06-30 15:24:47

    根据《劳动合同法》,店铺关闭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老板应按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你可先查看劳动合同,收集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与老板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28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