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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我女儿幼女13岁被我亲姐姐20多岁的亲外甥强奸!证据一堆!派出所却不予立案!说是有暧昧关系!我是怎么告!资料再一次还是转到了派出所!案子死在了派出所!我拨打烟台市电视台也不敢报!山东省电视台也是一样!我在韩国!韩国这边有个新华社和韩国新闻社合作的的!看到我资料以后特别气愤!就想帮我报这件事!我就是想问一下!中韩合作的媒体帮我报道!有没有对中国不好的地方?我就想问下一下这个!但是检察院监督立案申请书也都写过了!监督一年了音信全无!走法律我太累了!这件事我自己也在写在了抖音里微博里还有几个平台!信息有时间回就可以!谢谢!

山东省-济南市 侵权维权 2025-06-28 20:35:56
用户:182*****789
律师回复(4)
  • 吴鹏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5-06-28 23:06:16

    这个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对接沟通应该会有进展。

  • 卢志权律师

    月帮助183人

    回复于2025-06-28 23:08:45

    您好,这个可能会对你造成不利影响,建议谨慎考虑,穷尽中国司法救济途径后再考虑这些媒体途径。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59人

    回复于2025-06-29 11:09:49

    根据中国法律,与未满 14 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 “自愿” 均涉嫌强奸罪,派出所不予立案的理由不成立。你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应在 7 日内作出决定),仍未解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关于媒体报道,需确保内容真实、不泄露未成年人隐私,境外媒体报道需遵守中国法律,避免涉及损害国家形象等违法情形,建议委托律师同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同时注意保存证据原件。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3人

    回复于2025-06-30 01:50:09

    中韩合作媒体报道本身不一定对中国有不好影响,但可能引发不必要国际关注。目前你可继续向公安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监察委反映派出所不作为情况。还能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直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别放弃法律途径,网络发声同时要注意合法合规,避免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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