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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和女方户籍地不在一个地区,结婚证是在女方户籍地领取,现女方居住地和户籍不一致,要离婚,已分居两年,男方失联,女方应到男方户籍地提起诉讼吗??提起诉讼,男方还是失联状况能判离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5-06-28 19:09:33
用户:158*****700
律师回复(2)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9人

    回复于2025-06-28 20:26:5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 卢志权律师

    月帮助149人

    回复于2025-06-28 22:41:44

    您好,您所说的失联如果是法律意义上的失联那您可以到辖区派出所报失踪,如果失踪成立,那么您可以选择通过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失踪不成立,那么您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要求离婚,正常要起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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