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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强拆阳光棚的过程中,只有一个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带了30-40人无证人员也未穿执法工作服过来执法,当事人表示有异议,所谓的乡干部指挥人员直接无视,态度恶劣,带挑衅行为,刺激当事人,推搡当事人,架住当事人胳膊,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拖拽当事人导致昏迷,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我们如何维权?

江西省-景德镇市 侵权维权 2025-06-28 17:13:10
用户:181*****020
律师回复(2)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59人

    回复于2025-06-28 17:19:16

    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且应依法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等。此次强拆不仅执法人员数量不符规定,还存在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执法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通过拍照录像收集证据,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依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国家赔偿来维权。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3人

    回复于2025-06-29 16:18:36

    这种执法行为不合法。强拆需多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文明执法,限制人身自由致当事人昏迷更违法。维权可先报警,留存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可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执法行为违法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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