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在乳山买了一套房子,是住宅不是公寓,从2020年便租给了一家名为“欢乐颂”的酒店公司,租金从最初谈好的6000元降到4000元。
2.目前:公司已拖欠我家一年租金4000元未付,拖欠物业费5000元,拖欠水电费暂时未知多少,因为这个老板自己把水电断了,然后老板避而不见,打电话就说自己没钱一分钱也没有。据我们了解,很多业主已起诉了她,也胜诉了,但她就是赖着说没有钱。现在物业公司催我们交物业费。
3.请问这种老板跑路的情况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这笔物业费本就该酒店老板交,我们应该如何拒绝交这笔物业费?
山东省-威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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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 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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