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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7月1日签合同,到2025年7月1日截止,但是在6月份本人工作调动到外地,本着善意,在6月初跟房东说了这个月底以后不租了,她找人租房,因此在16日将密码告知房东,但是现在发现房东将我留在屋里的少部分东西全部清空,并不予赔偿,如何维护权益

重庆市 合同纠纷 2025-06-27 21:39:44
用户:131*****788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6-27 21:44:45

    您提前告知房东不续租并配合其出租,已尽到善意通知义务。房东擅自清空您物品且不赔偿,侵犯了您的财产权。您可先和房东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租房合同、告知房东的聊天记录、物品价值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055人

    回复于2025-06-27 21:51:57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你财产。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11人

    回复于2025-06-28 10:04:18

    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内房东无权擅自处理租客物品,你可先收集租赁合同、物品照片、价值凭证等证据,与房东协商要求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在物品价值较大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9人

    回复于2025-06-28 11:16:28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2025-06-28 11:16:3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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