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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女方,结婚后买了为了孩子上学,买了一个学区房。女方全款。请问婚内去公证处,夫妻签协议,男方自愿放弃这个房产,并且承诺离婚分财产,这个房子是女方的房子,他不参与。这个公证处的证明,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凭据吗。如果不能,那么如何做才能将这套房子划到女方名下,使得离婚后女方拥有该房产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婚姻家庭 2025-06-27 21:14:33
用户:182*****194
律师回复(6)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12人

    回复于2025-06-27 21:16:33

    公证协议+产权变更登记是双重保障: 公证协议明确双方约定,证明“男方自愿放弃”的真实性; 产权变更登记完成物权公示,使女方成为唯一登记权利人,离婚时可直接凭房产证主张所有权。 若仅公证未过户,协议效力可能受限于物权登记规则,建议优先完成产权变更。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律师,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184人

    回复于2025-06-27 21:16:43

    可以的,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吗?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5人

    回复于2025-06-27 21:16:57

    公证处的证明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凭据,它能证明男方自愿放弃该房产权益。若想确保离婚后女方拥有该房产权,除了签订并公证协议外,还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注明单独所有,这样能进一步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女方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055人

    回复于2025-06-27 21:53:28

    现在登记谁的名字?可以的,属于有效的婚内财产分配方法,可以把协议发我看一下。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29人

    回复于2025-06-28 09:02:27

    你好!经过公证的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动产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转移所有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11人

    回复于2025-06-28 10:05:22

    该公证处的证明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凭据。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有效,公证进一步增强了其法律效力。若想更稳妥地将房子划到女方名下,可在签订协议后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为女方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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