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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的问题,用他人的照片冒充自己和别人处对象,但是过程中没收过对方的转账红包,对方只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还有微信号,这样能不能找到自己

北京市 侵权维权 2025-06-27 19:51:45
用户:130*****067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3人

    回复于2025-06-27 19:53:23

    用他人照片冒充自己处对象,这侵犯了他人肖像权。对方有你电话号码和号,是有可能找到你的。建议你先停止这种侵权行为,主动和被冒用照片的人沟通,赔礼道歉争取谅解。若对方已发现侵权且追究,积极协商赔偿事宜,避免纠纷扩大,要是对方起诉,要积极应诉,按法院判决承担责任。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151人

    回复于2025-06-27 19:55:04

    这个一般找不到你的。,。。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08人

    回复于2025-06-27 20:07:16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冒充自己与他人相处,即使未收取转账红包,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你使用他人照片的行为已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对方有权要求你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59人

    回复于2025-06-28 10:10:30

    用他人照片冒充自己和别人处对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已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对方仅知道电话号码和号,一般难以直接找到本人,但若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等合法程序,可要求相关运营商或平台提供身份信息,从而有可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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