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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朋友在一起,给女方买了三金,在一起期间,有的东西不见了,后面分手了,剩下的也还没有还,对方把我起诉了,怎么弄

湖南省-常德市 其他 2025-06-27 12:55:06
用户:132*****923
律师回复(6)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03人

    回复于2025-06-27 12:56:51

    首先得看这三金是一般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如果是恋爱期间单纯表达爱意的赠与,对方无权要回;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分手了可能就得返还。对于不见了的东西,若能证明是正常损耗或意外丢失,可不赔。剩下没还的,可和对方协商返还部分或全部。要是协商不成,积极准备证据参加诉讼,向法院说明情况,让法院公正判决。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010人

    回复于2025-06-27 13:02:09

    你好,有起诉材料吗?可以发我看一下。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151人

    回复于2025-06-27 13:04:43

    我是常德的,以结婚为目的给的三金这个的确需要归还,可以把起诉材料发我,指导你如何应对,尽量减少损失。

    律师回复2025-06-27 14:28:55
    我无法联系你,只能你点头像图文咨询
  • 刘敏律师

    月帮助390人

    回复于2025-06-27 13:23:43

    协商不成的积极应诉,对方有未返还财产的可以提出反诉或者零星起诉。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5人

    回复于2025-06-27 13:43:56

    积极应诉,恋爱期间赠与的不需要返还。但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需要返还。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259人

    回复于2025-06-27 16:35:29

    若三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属彩礼性质,因双方未结婚,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女方可能需返还剩余三金。建议女方收集相关证据,如能证明三金是普通赠与或已用于共同生活等证据,积极应诉,也可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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