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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宝宝产伤导致小腿骨折。 医院没有及时处理~,我们是第二天早上发现宝宝左腿肿,我们就多次和医生反馈……来了医生看,说要儿科主任来管,他们会反馈给儿科主任,然后说要拍片跟进,到第三天的时候也没处理,说宝宝黄疸高,要照蓝光,就把宝宝带走了……期间不能探视,只能每天中午打通电话询问宝宝情况,一直问宝宝腿处理了没,都是说在等儿科主任检查,我们也问宝宝蓝光正常了,能不能提前出来,她们说要抽血化验……后来等接宝宝出院的时候,宝宝的腿还一直未处理!医院的人说,儿科专家没来,所以没检查,让我们回家观察,或者可以去其他医院检查……,后来去检查就是骨折了,如何向医院所要赔偿

浙江省-嘉兴市 医疗纠纷 2025-06-27 12:40:14
用户:158*****957
律师回复(5)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人

    回复于2025-06-27 12:41:42

    这种情况下医调委介入鉴定一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36人

    回复于2025-06-27 12:47:00

    先和医院协商赔偿,把宝宝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准备好,明确指出医院在宝宝骨折处理上的延误责任。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收集证据,如与医生沟通记录、宝宝检查单据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宝宝治疗骨折的费用、家长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58人

    回复于2025-06-27 13:44:49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先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89人

    回复于2025-06-27 14:45:28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对于受伤的具体原因以及是否构成伤残,需要做相关鉴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259人

    回复于2025-06-27 16:36:57

    可先及时封存病历等相关资料固定证据,然后与医院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医院过错及责任程度,以此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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