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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今天去面试了一家安保公司,并且面试后并没立即告知我面试没通过,并让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事后我按照他们完成了系列入职操作,并且买了公司要求的裤子和鞋子,但是几个小时上班时突然告知我面试没通过,请问这个该怎么办。

四川省-成都市 劳动争议 2025-06-26 23:01:18
用户:177*****563
律师回复(6)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20人

    回复于2025-06-26 23:02:04

    您买东西的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陈慧律师

    月帮助11人

    回复于2025-06-26 23:03:44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了,继续上班即可。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6 23:04:57

    公司做法不合理。首先,可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支付已付出劳动报酬,退还买服装费用,并解释突然告知不通过原因。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购买凭证、工作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964人

    回复于2025-06-26 23:47:30

    这是骗你买衣服的,不过有办法治,你既然签署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辞退的赔偿2N,也就是1个月的工资,可以私信帮你写文书走流程。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27人

    回复于2025-06-27 07:13:00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能随意以面试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你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按合同安排入职或赔偿因入职准备产生的费用,如购买服装费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6人

    回复于2025-06-27 15:03:49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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