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我爸爸6月23日上午在工地做工时从9米高处坠落,形成骨盆骨折与腰椎爆裂骨折,目前还在医院抢救。
目前情况:没有劳动合同,是通过包工头招揽做工,工地施工承包单位为博罗县园洲建筑公司,建设发包单位为惠州市佳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佳顺达只有一个项目工伤保险。现在包工头想要去申报工伤,但是要求家属将坠落高度从9米改口至两米内,医院检查单也改成两米内坠落,说这样他们才能申报成功,并且获赔的金额多一些,企业能少出一些,对伤者这边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疑虑与诉求:1、包工头及公司这样要求的原因,申报工伤和坠落高度有何联系
2、家属是否可以接受提议,如更改是否对伤者产生影响,应该如何处理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5-06-24 1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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