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发生时间:6月23号10点,地点:成华区 目前情况:我想把剩菜(猪头肉,肉肠)给别人(喂养流浪狗的爱心人士)拿去喂流浪狗,有事先声明赠予喂养流浪狗的食物不担责,对方也知道清楚 疑问:假设把别人的流浪狗喂死了,我需要担责吗 或者,别人把我送给流浪狗的食物自己吃了(因为有未开封但放冰箱比较久的食物),闹肚子或者吃坏身体了我需要担责吗

四川省-成都市 其他 2025-06-23 23:21:34
用户:135*****148
律师回复(4)
  • 苏婷律师

    月帮助107人

    回复于2025-06-23 23:23:54

    不需要。可以将东西放在固定的地方标志成无主物,视为丢弃的东西。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829人

    回复于2025-06-24 00:34:04

    流浪狗不会,但是你别喂到家养狗了,这样人家会找你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09人

    回复于2025-06-24 07:21:34

    如果剩菜无质量问题,你通常无需为流浪狗被喂死担责;若剩菜存在变质等质量问题且你明知,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别人吃了你送的食物闹肚子的情况,若食物有质量问题且你未告知对方,你可能要担责,若你不知食物有问题且已声明不担责,一般无需担责。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2人

    回复于2025-06-24 10:02:01

    事先声明赠予食物不担责有一定作用,但不绝对。若剩菜本身变质等有问题致流浪狗死亡,可能要担责;别人吃了送的食物闹肚子,若能证明事先已明确是喂狗食物且对变质知情,担责可能性小。解决方案是赠予时书面写明用途、食物情况,保留食物存放时长等证据,尽量降低担责风险。

相关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5*****148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