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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民事纠纷,后经调解后协议中签订“双方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互相不得诋毁,产生肢体冲突,违者追究法律责任。”后当事人因气不过在村群里陈述该事件经过,其中陈述有些字眼不太恰当,涉及敏感字眼,请问是否有什么影响?

江西省-上饶市 其他 2025-06-23 10:08:08
用户:151*****167
律师回复(5)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人

    回复于2025-06-23 10:12:55

    在村群陈述事件且用了不恰当敏感字眼,可能违反调解协议中“不得诋毁”约定,对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比如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解决方案是尽快在村群公开诚恳道歉,消除影响;同时与对方沟通,表明自己的歉意和不再犯的态度,争取对方谅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453人

    回复于2025-06-23 10:16:15

    你好,如涉嫌名誉侵权可以起诉处理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人

    回复于2025-06-23 10:41:31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对调解协议的违约,也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若敏感字眼属于侮辱、诽谤性语言,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当事人可能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71人

    回复于2025-06-23 11:49:23

    可能会被视为违约,不要再传播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1人

    回复于2025-06-23 16:30:48

    只要没有明显的诋毁,就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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