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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2年毕业的定向师范生,录取通知书和教育局当时都明确为定向师范生。当地近三年发放的学费补偿文件明确标明“定向生除外”但是最近咨询教育局,又称我不是定向生,而是乡村计划。以超过18个月未提交资格视为自动放弃学费补偿。 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江苏省-盐城市 合同纠纷 2025-06-20 23:43:01
用户:137*****400
律师回复(2)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1 08:28:48

    首先,你要收集能证明自己是定向师范生的材料,像录取通知书、当时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等。接着,和教育局进一步沟通,把材料给他们看,讲清情况,争取协商解决。如果沟通不成,可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认定你的身份并给予学费补偿。若复议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2人

    回复于2025-06-21 09:49:09

    你可先收集录取通知书等能证明自己是定向师范生的材料,与教育局协商,要求其说明认定为乡村计划的依据及为何改变当初认定;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其上级部门投诉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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