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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想请问下私人公司有给员工购买职工社保,但是产假没有按照当地规定有98天,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广东省-汕头市 劳动争议 2025-06-20 21:08:52
用户:198*****379
律师回复(6)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561人

    回复于2025-06-20 21:14:31

    一般,公司要付未休完部分的工资、加班补偿。

    律师回复2025-06-20 21:15:27
    第1部分如有生育津贴,则由基金支付。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83人

    回复于2025-06-20 21:44:30

    不足的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4人

    回复于2025-06-20 23:38:47

    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8人

    回复于2025-06-21 08:45:06

    这种情况公司做法违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产假有98天。您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按规定给予98天产假;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能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落实产假权益,若因产假权益受损造成损失,还可主张赔偿。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2人

    回复于2025-06-21 09:54:27

    如果私人公司产假未按当地规定给予 98 天,员工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补足产假天数及待遇;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1人

    回复于2025-06-21 11:37:41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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