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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枫༻: 现在有一个这样的情况 小窑湾万达房子现在属于一个停工状态 尚未封顶 然后开发商要求我们偿还房贷 我想写一个关于要求限期复工及履行合同义务的催告函给开发商,联合一些业主保障我们的合法权利,这个有这个必要吗

辽宁省-大连市 其他 2025-06-20 15:14:46
用户:157*****162
律师回复(4)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26人

    回复于2025-06-20 15:27:23

    还是有必要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开发商有义务按期交房。若项目长期停工,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明确复工时间并履行合同义务。催告函有固定证据的作用,防止对方推脱。对后续法律程序也有正向影响:开发商不复工,可凭催告函作为证据之一向住建局投诉、向法院起诉或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不要单方停止还贷!可能会对您和其他业主带来负面影响,后面有机会走法律程序解除合同的。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97人

    回复于2025-06-20 15:32:05

    可以写,但是不一定有用。

  • 时龙律师

    月帮助6167人

    回复于2025-06-20 15:36:55

    这种情况下写催告函是有必要的。通过催告函可明确要求开发商限期复工并履行合同义务,若开发商在催告后仍不履行,业主可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约定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维权,同时催告函也是业主维权的重要证据。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143人

    回复于2025-06-20 22:28:14

    很有必要发催告函。房子停工未封顶,开发商却要求还贷不合理。发催告函能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业主诉求,给开发商施压,保留维权证据。你可联合业主起草催告函,明确指出开发商停工违约,要求限期复工并按合同履行义务,告知不履行的后果。若催告后仍不复工,可进一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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