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两天内有两次报警。第一次,他晚上10点左右没有打招呼来到我的住所门口,一个劲砸门让我给他开门,我拒绝开门,他便在我门口自己扇自己耳光,然后骗说要去买刀子在我门口自残(假意自残),然后我报警。第二次,他锁住门把我关在房屋里不让我出去,让我同意和他协议离婚撤诉,我不同意与他争吵,于是第二次报警。 两次情况里他都没有对我动手脚打我,只是上述威胁恐吓,均有录音、视频证据,有出警记录。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家暴行为吗,根据这种行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判离婚的概率大吗? 背景介绍:亲戚介绍认识,结婚1年半,女儿1岁9个月,其他无特殊情况。
山东省-济南市
婚姻家庭
2025-06-20 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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