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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发,要求我赔偿他店里的东西,不是我弄坏的,需要我赔钱,一直不发工资,有证据

云南省-曲靖市 劳动争议 2025-06-20 12:57:05
用户:187*****517
律师回复(7)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105人

    回复于2025-06-20 13:10:48

    您好,对方说您弄坏东西需要提供证据的。不发工资,对方明显是违法行为。有没有签劳动合同等?可以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建议您采取措施之前先点击头像跟我咨询一下,我需要了解一下事情的全部经过,才能更好的保护您的权益。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615人

    回复于2025-06-20 13:32:26

    这种情况,建议您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可以主张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

  • 回复于2025-06-20 13:33:58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赔偿可以调取监控查清责任。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06人

    回复于2025-06-20 13:51:04

    那你这边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29人

    回复于2025-06-20 14:02:3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96人

    回复于2025-06-20 14:26:34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463人

    回复于2025-06-21 07:24:52

    这种情况单位做法不合法。首先,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单位不发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其次,让你赔非你弄坏的东西不合理。你有证据的话,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发工资并说明不应赔偿。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让单位支付工资并停止不合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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