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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由于失误多发员工一千元工资,要求员工退还,员工不退并且说是财务的问题。 然后公司说要下个月从员工工资里扣除这一千元,员工说如果从工资里扣就要劳动局告公司,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甘肃省-兰州市 劳动争议 2025-06-20 10:34:33
用户:132*****544
律师回复(5)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518人

    回复于2025-06-20 10:40:56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

    用户追问2025-06-20 10:42:52
    员工去劳动局告公司和财务劳动局会怎么判定呢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82人

    回复于2025-06-20 10:41:35

    您好,这个属于不当得利,注意保留证据,可以扣除。

    用户追问2025-06-20 10:43:58
    员工去劳动局告的话劳动局告的话会对公司和财务构成影响吗
    律师回复2025-06-20 15:38:40
    不会。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79人

    回复于2025-06-20 10:41:51

    这个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追回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1人

    回复于2025-06-20 11:32:07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35人

    回复于2025-06-21 07:57:53

    这情况,员工多拿工资属不当得利,应退还。公司直接下月扣钱有风险,易引发纠纷。建议公司先和员工友好协商,讲清法律规定,表明多发工资事实,争取员工主动退还。若协商不成,公司可收集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而不是直接扣钱,避免员工去劳动局投诉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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