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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高某在群聊里发布对我具有侮辱性的言论,并且扬言要传播给群里每个人,对我名誉产生负面影响,需要咨询有关名誉权维护的相关信息

福建省-福州市 侵权维权 2025-06-19 23:18:55
用户:188*****322
律师回复(4)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75人

    回复于2025-06-19 23:20:47

    高某在群里发布侮辱性言论并扬言传播,已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先与他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沟通无果,可保留群聊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责任。同时,注意保存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89人

    回复于2025-06-19 23:21:17

    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及侵权了,您可以保留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05人

    回复于2025-06-19 23:2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若高某的行为导致你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你有权依法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0人

    回复于2025-06-20 05:58:02

    高某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应及时收集聊天记录等证据,要求高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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