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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期间,因本人饲养宠物导致屋内沙发、窗帘、墙布出现损坏。经双方协商,本人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支付宝与微信合计向您支付人民币3000元,其中1000作为更换沙发的费用,2000元为押金(预支200元,更换墙布、窗帘尾款330元,剩余1470元),您承诺待物品更换完毕后退还该笔押金 目前,租赁关系已结束,但本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您退还押金,均未得到回应。

陕西省-西安市 侵权维权 2025-06-19 20:42:25
用户:182*****518
律师回复(3)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5-06-19 20:46:25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解决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14人

    回复于2025-06-19 20:46:54

    根据你说的情况,对方收取押金后在租赁关系结束且物品更换完毕时应退还。多次联系不回应,你可先保留好支付凭证、协商记录等证据,再次以书面形式(短信、邮件等)告知对方退还押金的要求和期限。若对方仍不退还,可考虑发律师函警告,再不行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押金。

  • 时龙律师

    月帮助5407人

    回复于2025-06-20 16:08:29

    在这种情况下,因您已支付了物品损坏的赔偿费用,且房东承诺在物品更换完毕后退还押金,现租赁关系结束,房东无正当理由不退还押金,您可以先与房东再次协商,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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